只因过路客户的一份点餐,惠某与周某为抢生意起争执,周某将惠某推倒在地……惠某被送往医院治疗,支付医疗费3500余元,出院后惠某于2022年7月25日诉至宝丰县人民法院,要求周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5999.14元。
受理该案后,大营人民法庭速裁团队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利用中午午休时间到周某家中走访、规劝,耐心协调,通知双方于2022年7月29日到庭,法官当庭释法明理,经耐心调解,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悔不当初,当庭支付赔偿款4000元,并签署调解笔录、协议,法庭当庭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该案案结事了。
为传承发扬“枫桥经验”,大营法庭不断探索新的调解方式方法,切实做到全方位调解,实现诉讼请求一站式回应,纷争矛盾一次性解决。下一步工作中,大营法庭将继续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枫桥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进一步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