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宝丰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2月2日早上7点30分,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叶二伟,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叶鹏带队执行,执行干警按照行动计划,有序奔赴执行现场。
张某与姬某赡养纠纷一案,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赶往被执行人姬某家中。姬某因外出务工不在家,执行干警便向其妻子说明情况,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姬某妻子听后表示愿意替其履行,当场将应付的赡养费3000元交给执行干警。最后,执行干警说道:“孝敬是人伦之始,众德之本,每个子女都应该牢记养育之恩,正确处理好家庭关系。”姬某妻子听后表示会劝说姬某每月按时支付赡养费,照顾好老人。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经过一天的努力,宝丰法院共前往大营、闹店、杨庄、平顶山等地,查找案件信息39案42人,拘传10人,当场履行6案23605元,交付车辆1案,和解3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21105元。下一步,宝丰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组织开展好集中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