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科(党组书记、院长):主持法院全面工作。
王合欣(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政治部(机关党委)、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工作,协助党组书记、院长李文科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边亚明(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庭、司法警察大队工作。
王 勇(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执行局工作。
贺松玉(党组成员):分管综合办公室(督察室)、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工作。
郭振业(党组成员):分管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人民法庭工作。
邓聚洲(党组成员):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
魏孝君(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负责派驻纪检组工作。
谷万常(专职审委会委员):协助郭振业同志管理独树人民法庭、拐河人民法庭、杨楼人民法庭工作。
梁章松(专职审委会委员):协助郭振业同志管理赵河人民法庭、清河人民法庭、博望人民法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