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申请执行人庞某某来到了封丘县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着“人民法院为人民、强制执行解民忧”的锦旗送到副局长丁士阔手中,并对该院执行干警的工作一再表示感谢。
据悉,2020年5月5日,原告庞某某受雇于被告张某某到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某船厂从事起重机整改工作,同年9月16日左右完工。工作结束后,被告支付了部分报酬,下余部分为原告出具了欠付工资款17900元的欠条,并约定一个月内结清。后因被告拒不履行,诉至法院。此案经过封丘县法院审理,判令被告张某某支付原告庞某某报酬款17900元。被告张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新乡市中院,经审理依法维持原判。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杜建伟、贾翠翠及时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由于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在经过网络查控、实地调查、纳入失信限高等一系列措施后,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因被执行人在外地做生意,失信限高对其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生意碰壁后的张某某主动电话联系承办干警要求解决该案。经过执行干警的和解,双方达成先支付工资款5000元,剩余款项下月支付的协议。
尽管案件还没有完全执结,但拿到部分工资款的庞某某,有感于执行干警的尽心尽责的工作,亲自送来了锦旗,以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