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固始法院蒋集人民法庭庭长张志立会同蒋集镇政府、派出所工作人员来到蒋集镇孙岗村,就该村两家村民的宅基地及房屋纠纷开展调解工作,带着真情、依法依规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案情回顾
李某与张某均属孙岗村村民。1993年,李某父亲在其村民组取得住宅建筑用地一块,并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02年,李某父亲与张某协商,在该处用地建起了两间房屋,并把该房屋借给了张某作为加工的房屋使用。随后双方签订了协议书一份,约定该处房屋李某父亲何时索要,张某何时返还。李某父亲病逝后,张某仍在该处房屋居住。
2015年春节,李某在外务工回到老家,准备在宅基地上翻建新房,遂向张某索要该处房屋。张某却称该房屋所占土地经后期村队划分,现属于自己所在的孙岗村民小组,并且认为李某所持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系伪造,因此拒不归还。
两家于2015年底起诉至固始法院,一审判决张某败诉,并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归还借用的宅基地及房屋。张某不服该判决,上诉到信阳中院,信阳中院经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张某归还了房屋后,又在房屋门前建起了栅栏,妨碍李某权利的行使。直至今日,双方仍为此事时有纷争。
审理过程
了解到这两家的情况后,法庭与村委会、辖区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一起,充分了解双方的矛盾所在,并且向双方明理释法,寻求双方都认可满意的解决办法。张志立法官为双方释明了两级法院判决的内容和依据,告诫双方以邻里关系为重,尊重法院判决,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共建和谐美好的乡邻环境。
什么是“六防六促”?
自1月25日起,省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部署开展“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即:防情感纠纷,促人际和悦;防家庭纠纷,促家人和睦;防邻里纠纷,促社会和谐;防债务纠纷,促经营和顺;防物业纠纷,促小区和美;防疫灾纠纷,促群众和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