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作用,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近日,淮滨县人民法院期思法庭在三空桥乡某村被告黄某家中,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9日8时10分许,黄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行驶至张防线2公里防胡镇高林菜市场附近时,撞到行人郑某,事故中造成郑某受伤。淮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黄某承担全部责任,郑某不承担责任。原告郑某多次与被告黄某协商无果后,遂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判决被告赔偿。
淮滨县人民法院期思法庭收案后,法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黄某,黄某表示自己愿意配合开庭,但由于年纪大,腿脚不便,又是自己独自一人生活,无法前往期思法庭开庭。考虑到被告年事已高,且居住偏远,为减少诉累,法庭负责人白小龙当即表示到当事人家中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群众旁听,以案释法。
桌椅一摆,在庄严的国徽下,一个简单的巡回法庭就被搬进了村里,搬进了老百姓熟悉的地方,一场简易却不失庄严的案件庭审就此开始。
庭审中,主办法官白小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真听取了原告诉求及被告答辩,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及意见,围绕争议焦点对双方进行询问,进行全面的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在一问一答中,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开在基层农村,无形中让旁听群众学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足不出户就让群众学到了法律知识。
庭审结束后,期思法庭负责人白小龙现场对旁听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与群众交流互动,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淮滨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学习枫桥经验,充分依托辖区内司法和村委会等部门,以为人民群众做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不断加强巡回审判力度,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提高群众法律素养,让全民知法守法,懂法用法,从源头减少纠纷。(期思法庭 孙伟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