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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发布时间:2022-10-13 11:22:30


        一、基本案情

        河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系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1001万元,公司成立以来开发有“某某”项目,因置业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房产被法院查封等问题导致施工一度停滞,2019年起项目全面停工。

        2020年6月22日,某置业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成立后接受债权申报310笔,申报债权金额14 974.94万元,而置业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某某”项目,按照房管部门预售备案价,“某某”项目竣工后的测算价值为11 067.89万元。后某置业公司清算组以某置业公司已停止经营,公司已资不抵债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某置业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1年10月18日,法院裁定受理某置业公司破产清算案。

        二、审理情况

        法院受理某置业公司破产清算案后,依法指定河南某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开展了债权申报及审查、财产管理及调查等工作。2022年1月18日,在法院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管理人制作的《继续债务人部分营业事务的报告》。2022年4月11日,法院许可置业公司继续营业。为保证项目成功续建,维护广大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本案采用“重整式破产清算”新模式,即在复工复建时通过引入共益债的形式,筹措资金对剩余工程进行复工续建。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的制度效能,推动市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杜甫街道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常态化工作专班,有序推进了某置业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三、典型意义

        在案件推进过程中,法院、清算组与政府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成立常态化工作专班,搭建府院联动平台,协作解决了真实购房人资格、解除虚假购房合同、企业证件丢失补办等问题,维护了业主切身利益;有效解决了续建规划设计调整、招募投资人等问题,为后续复工续建奠定了基础;创新采用“重整式破产清算”新模式,并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法治化市场化理念,注重调和各方利益冲突,及时化解矛盾,稳控风险。

        “某某”项目的成功推进,不仅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权和生存利益,更全面化解了项目烂尾问题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的稳步推进不仅是巩义市构建府院联动协调机制所取得的成效,也是对“重整式破产清算”模式取得初步成功的探索,为同类型烂尾楼问题的解决开辟出了一条崭新的路径。

        责任编辑:巩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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