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峰,男,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律专业,现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二等功3次、个人一等功1次;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
成长心路
如果有人问我做法官的感受,我会回答他:
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要不负群众期望,对得起胸前法徽,经得起心中拷问!
李俊峰在工作上雷厉风行、勇于担当,善于钻研,从事刑事审判十五年来,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件,不仅连续多年办案数量位居全院前列,在审理非法集资案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涉外刑事案件等疑难、复杂、新型案件上成绩卓着,先后多次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
李俊峰在工作中经常说“咱们做法官的,心里要始终装着老百姓,在办案中多想想老百姓”,他不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013年以来,李俊峰所在的合议庭集中负责全市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审理和协调工作。6年间,该合议庭共指导、审理非法集资案件1076余件,涉案金额236亿元,涉及群众6.3万余人,圆满完成了涉案数额36亿元的“河南中担担保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数额21亿元的“河南浩亚达担保公司案”以及涉及全国30多个省、市的“天津亿泓”担保公司非法集资案等多起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有力维护了全市金融秩序安全和老百姓的财产安全。
李俊峰在工作中经常说,“办好案件是法官的天职,我所做的,无非是尽一名人民法官的本分”。正是基于这样的初心和信念,始终能够做到严格司法、规范司法。2014年,“神医”胡万林因涉嫌非法行医被抓获,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广泛报道,案件引起社会公众高度关注。李俊峰作为案件主审法官,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耐心细致查阅卷宗,准备了数十万字的阅卷材料,制定了庭审提纲、应急预案10余种,拟定庭审“突发问题处理办法”3万余字,规范高效完成案件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央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中原涉黑第一案”狄治民团伙涉黑案,该案件涉及被告人数多、犯罪事实跨度时间长,在当地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十分强烈,院党组点将李俊峰来做承办法官,为了完成这一重大任务,李俊峰勇挑重担,加班加点地查阅卷宗材料,严把证据关,力求把该案办成铁案,彻底拔掉钉在群众心中的“毒刺”。一审宣判后,该案所有被告人均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同时位列2018年河南省十大精品案件之首。
2020年,李俊峰担任刑二庭庭长,兼任市中院扫黑办副主任,李俊峰先后30余次到基层法院指导涉黑恶案件办理工作,帮助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经过一年的不懈奋斗,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一审结案率达96.25%,狄治民、杨锐、莫子强、李龙宽等一批黑恶分子受到法律严惩。特别是在办理中央督办杨锐涉黑案件过程中,专门成立资产专项审查团队,在庭前会议、庭审中设置专门环节对涉案财产进行调查辩论,共判处财产刑110789.04万元,彻底铲除该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硬汉的背后,也有柔情似水,也有不尽酸楚。由于长期以院为家,李俊峰自觉对家庭亏欠太多。父亲偏瘫长期卧床,而不能按时回去陪伴、尽孝,母亲住院动手术,只能办理了住院手续就赶回单位加班,孩子面临高考却无法顾及。每念及此,心中总不免遗憾。幸运的是家人的充分理解,“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要不负群众期望,对得起胸前法徽,经得起心中拷问。”正是在家人营造的坚定后方下,在家人的不断鼓励下,才能够专心埋头工作,寄身于法治事业。
“在平凡中实现不凡”。正是在一个个大案要案审理中,李俊峰不断提升自我、完善自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书写了一名法官在新时代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