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的落实省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相关规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1月16日上午,洛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会在洛阳中院召开,洛阳两级法院60余名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业务人员参会。
参会人员首先集中学习了河南高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指引》。
会上,汝阳县人民法院、新安县人民法院、嵩县人民法院就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做好集中管辖相关工作做交流发言。
随后,环资庭庭长任海霞通报了全市法院2022年环资审判工作情况。
最后,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中指出,生态保护和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环境问题,也是民生问题、社会经济发展问题。实行全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是省法院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全市法院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一步强化推进此项重大改革举措的政治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生态保护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识,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行动,全力支持改革,确保省法院各项安排部署在洛阳两级法院落地见效。
下一步,洛阳两级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抓好集中管辖这个契机,勇立改革潮头,切实抗牢责任、敢于担当,扛起责任担当,为打造美丽中原贡献洛阳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