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老百姓打官司真是太方便了,当天在网上立案、提交材料,当天在网上视频调解,当天调解成功结案,处理的真快真好,非常感谢法院工作人员,马上过年了,事情了了,我和对方都能过个安心年!”1月17日下午,一起财产保险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赵某在案件圆满结束后由衷感地说。
2022年3月22日,赵某驾驶三轮车与对方向宋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赵某受伤。该事故经公安交警大队处理认定赵某和宋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赵某被送至民权县人民医院治疗。经商丘京九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多发肋骨骨折评定为九级伤残;骨盆多发骨折畸形愈合评定为十级伤残;综合评定赵某护理90日。宋某驾驶的车辆在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赵某某诉至法院。
民权县人民法院绿洲人民法庭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马绍瑞认真审阅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认为该案有调解基础,且在诉前也做了调解工作,调解结案更有利于双方利益。为有效化解矛盾,马绍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在全面了解双方心理期望的基础上,提出了调解方案。通过马法官给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和情理上进行充分释明和疏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案件划上圆满句号,实现了案件速裁速决、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