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1日晚上,恰逢除夕夜,阖家团圆时,河南省内黄县一户民居中,武某某、王某某等八人把酒言欢、共叙昔日友情,一片其乐融融景象。然而乐极生悲,武某某回家后摔倒,头部受撞击,至今昏迷不醒。之后,武某某被周转至县、市、省等多家医院治疗,治疗费用一百余万元;因无钱医治,武某某只得返回家中自行康复,现仍处于植物人状态。武某某家属多次与王某某等7人协商赔偿一事,然而7人均表示自己并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武某某医疗费用,拒绝赔偿。武某某家属起诉至内黄县人民法院,要求7被告承担原告损失的20%。
内黄县法院后河人民法庭受理这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后,承办法官郝宁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并通过走访得知原告家中有孩子需要抚养,有老人需要赡养,家境着实困难。被告方人数较多,共有7人,且有的在国外打工,有的在省外打工,因为疫情等原因7人均无法到庭参加庭审,调解难度相当之大。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郝宁还是觉得应克服困难,尽量促使双方达成调解,避免矛盾恶化。在之后的办案过程中,郝宁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渠道与7名被告沟通,也与原被告双方的律师进行沟通。经过多次、反复协调,2022年4月6日,在微信视频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7被告给付原告3万元,并当庭履行了2.8万元,剩余2000元于4月30日给付完毕。
逢年过节,亲友聚会总少不了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内黄县人民法院提醒您:越是欢乐祥和之时,越要提高安全意识,切莫劝酒、切莫生事,注意身体、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