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派驻综治中心团队审理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自立案至案款履行完毕仅用了5天时间。
原告商某为自己的车在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后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引起纠纷,诉至法院。收到该案后,该团队很快确定开庭时间,送达开庭传票,并结合原、被告意见进行网上庭审。
庭审中,被告认为原告主张车损费用过高与实际损失不符,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使当事人尽快安心工作,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迅速撰写判决书,并于第二日上午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未料当天下午被告履行。原、被告表示服判息诉,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濮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贯彻“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纠纷得到实质化解决,切实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