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2014年,我院深入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政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情系人民群众,自觉服务大局,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我市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队伍,鼓舞士气,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和2014年度中院绩效考核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
一、受嘉奖集体(6个)
审监二庭、立案庭、民三庭、政治部人事处、行政处、监察处
二、受嘉奖个人(35人)
李鑫、许玉霞、王智、杨委峰、陈少杰、宋德卿、杜长俭、何海玲、高强、闫建英、阮传科、王锋、崔召选、何恺、贾运法、李强、陈建国、张杰、周克风、王玉、张月梅、王保中、宋冲、肖玉学、张学朋、马昊、段旭、韩猛、王春儒、宁志端、李建光、沈正锴、韩飞、王秋梅、刘玮。
希望受嘉奖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全院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能动司法,恪尽职守,求真务实,秉公执法,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开展,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努力创造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为我市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