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搭顺风车发生事故驾驶人死亡,搭乘人应否担责?

        发布时间:2022-12-16 15:58:04


        在日常生活中

        每个人都经常搭便车

        在带来便捷的同时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人受到人身伤害

        无偿搭乘人是否应当担责

        看看舞钢法院怎么判

        好意同乘发生事故引争执

        王某某驾驶机动三轮车

        相约同村村民刘某某

        同行前往村外拉泉水

        在返回途中发生意外不慎翻车

        刘某某轻微受伤

        驾驶人王某某伤势严重不幸去世

        因在医院花销较大

        逝者近亲属要求搭乘人刘某某损害赔偿

        双方协商无果

        遂以刘某某搭乘行为

        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为由

        将刘某某诉至法院

        不和稀泥一锤定音

        法官经审理认为

        同村村民相约同乘取水

        属于村民间的互帮互惠行为

        符合邻里守望相助的中华传统美德

        作为公共交通道路上的驾驶人

        安全行车是基本要求

        驾驶员应尽到高度谨慎的注意义务

        搭乘人提醒驾驶人在拐弯处开慢点

        属于正当善意提醒行为

        以现有的证据

        不能认定同伴的搭乘行为

        分散了驾驶人的注意力

        导致了车辆偏离正常路线引发事故

        故搭乘人不存在过错

        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官同时认为

        该案件不能适用公平责任

        如若判决无偿搭乘人予以适当补偿

        不仅于法无据

        而且不利于弘扬

        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损害和谐的人际关系

        影响正常的社会交往

        释法明理用情化纠纷

        逝者已逝

        生者如斯

        法官考虑到

        两家是邻里关系

        且经常互帮互助

        曾经关系和睦

        判决后可能激化矛盾

        导致邻里反目

        遂积极释法明理

        联动基层组织和人民调解员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打开心结修复关系

        力争彻底化解矛盾

        在共同努力下

        两家最终和解

        冰释前嫌

        和好如初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3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