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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案例评析

        为“女友”一掷千金 不想竟是男儿身

        发布时间:2018-11-30 15:08:28


        “美女”和你卿卿我我你以为“她”貌美如花其实是个“女装”大佬或抠脚大汉做着牡丹花下死的美梦却不知不觉误入桃色陷阱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温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郭某在网上冒充“女孩”进行交友,诈骗他人钱财,而且屡屡得逞,该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这样低劣的诈骗方式,已经重复上演,为什么还总有人上当呢?

        据受害人王某和赵某回忆,两人都是通过微信“寻找附近的人”加了网名为“雯”的好友,从刚一认识后,就被骗着给对方转钱,刚开始是几十元,后来是几百元、几千元。为了见一面梦中心仪的“女友”,他们努力塑造自己的光辉形象,直到最后因为一次不给转账,就被对方拉黑后,才恍然醒悟,这是被骗了吗?果真被骗了!

        被告人为了诈骗钱财,总是以各种借口,比如手头紧、买衣服、花盆砸人家车了、弟弟住院了、奶奶打官司等等,一个这么“倒霉”人,有事怎么只找你要钱呢?你们连面都没有见过,怎敢给“她”转账呢?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至4月,被告人郭某冒充女性身份,通过微信与被害人王某聊天,先后骗取王某19261.77元;2018年2月至5月,被告人郭某用同样的方法与被害人赵某聊天,骗取赵某31383.81元。

        温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网络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人们可以巧妙的隐藏身份信息,戴上面具游走在虚拟网络之间,让世间事物更加扑朔迷离,令人捉摸不透。昵称可以随意改动,性别可以造假,头像可以张冠李戴,就连个人动态都可以偷梁换柱。

        冒充女性行骗屡屡得逞,就是抓住对方的软肋,实施引诱,通过糖衣炮弹轰炸,让有所企图的男人防不胜防,经不起桃色诱惑,总想急于求成,或者本身就没怀好意,结果反被套路,掉进万劫不复的温柔陷阱,不能自拔。小编认为,真情可贵,真诚更可贵,任何欺骗行为都应该受到谴责,如果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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