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夏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接到李集人民法庭用警申请,指派两名法警,前往山东省东明县配合扣押车辆等执行事宜。
早上8点30分出发,上午11点到达山东省东明县沙窝镇派出所附近。在执行现场,正当执行干警查看车辆、核对信息、办理手续时,车辆使用者情绪激动,以某案外人欠钱不还为由,拒不配合扣押,并扬言:“宁愿把车砸了,也不能把车辆扣押走。”
突发情况发生后,法警队员迅速展开行动,最大程度保护我方执行人员、车辆及涉案车辆的安全,同时尽最大可能维护好执行现场秩序。执行干警向阻挠法院执行的人员告知了实施扣押的法律规定,释明了阻挠执行的法律后果;法警队员全程录音录像、充分检查车辆是否遗留贵重物品并予以说明。面对威严的法警,扰乱执行的人员最终接受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同意先将车辆扣押至夏邑法院,其它纠纷另行处理。在返回途中,申请执行人激动地说:“非常感谢执行干警和法警队员。5年了,才找到这辆车,当时在执行现场,我的心紧张至极,现在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下午4点,前去执行的干警以及扣押车辆安全到达夏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