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以来,被告人徐某华、赵某平、谌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常年来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毁财等犯罪手段逐渐在当地形成威慑,为实施非法采砂造势。
特别是2013年以来,为实现非法采砂目的,被告人徐某华、赵某平、谌某多次对当地群众实施威胁、恐吓、滋扰行为,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
2017年,为了实现更大的非法采砂目的,被告人徐某华私自更改淮河河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引发群众群体性事件,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在实施非法采砂过程中,被告人徐某华、赵某平、谌某伙同被告人马某强、余某强等人非法采砂,分别牟取非法利益。
被告人徐某华、赵某平、谌某通过非法行为,逐渐积累了巨额财富,大量购置房产、汽车,购买巨额人身保险等。被告人徐某华、赵某平、谌某经常纠集在一起,为谋取非法利益、形成不法影响,有组织的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