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营商环境

        焦解法〔2022〕73号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解放区涉企案件诉讼费缴纳工作 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2 15:21:49


        本院各部门:

        现将《解放区涉企案件诉讼费缴纳工作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日

        解放区涉企案件诉讼费缴纳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快涉企案件化解速度,为涉企案件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规范涉企案件诉讼费管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针对涉企案件诉讼费缴纳工作,特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第一条  企业缴纳诉讼费时,可以直接在诉讼服务大厅诉讼费缴纳窗口支付,窗口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多种支付方式。

        第二条  企业缴纳诉讼费时,可以选择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纳。

        第三条  网上缴费根据缴费通知方式不同分为:纸质版诉讼费缴纳通知、电子版诉讼费缴纳通知、短信版诉讼费缴纳通知三种。

        第四条  纸质版诉讼费缴纳通知操作方式如下:

        1.扫描缴费码:法院受理案件后,立案庭会向当事人送达纸质版诉讼费缴纳通知,当事人可通过扫描纸质通知上的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

        2.核对信息:扫描二维码后当事人可以根据缴款通知单核对缴款信息是否准确,若无误则进行支付。

        3.选择支付方式:支持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4.缴费成功:选择支付方式支付后,显示缴费成功页面。

        第五条  电子版诉讼费缴纳通知操作方式如下:

        1.登录网页或微信小程序:通过网上方式立案的涉企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登录河南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缴纳诉讼费,登录后点击“诉讼费缴纳”。

        2. 查询信息:进入诉讼费缴纳界面,查看缴纳诉讼费用通知,核对无误后,点击“缴纳”。

        3.选择支付方式:支持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4.缴费成功:选择支付方式支付后,显示缴费成功页面。

        第六条  短信版诉讼费缴纳通知操作方式如下:

        1.点击缴费链接:法院受理案件后,立案庭会向当事人发送的诉讼费缴纳短信,电子缴费通知链接至当事人预留手机号,当事人仅需打开链接选择线上方式完成缴费手续。

        2.核对信息:进入诉讼费缴纳界面,查看缴纳诉讼费用通知,核对无误后,点击“缴纳”。

        3.选择支付方式:支持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4.缴费成功:选择支付方式支付后,显示缴费成功页面。

        第七条  所有缴费成功案件,立案庭将纸质票据随卷移送,当事人可在开庭时向承办法官索要缴费票据。 

        责任编辑:yys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933217 位访客


        Copyright©2023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