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召陵法院“强能力、锻作风、重实干、夏季执行百日风暴”再次行动,法院干警冒着大雨,对两起民事返还土地、拆除房屋案件强制执行。行动联合邓襄镇政府、城管局等部门协助,并邀请人大代表监督、见证。
某村委会诉李某、李某某土地承包权纠纷案件,此案先后经过一审、二审,法院于2021年11月判决李某、李某某返还村委会土地并拆除地上房屋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2022年1月,村委会向召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督促主动履行判决,但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法院遂进行强制拆除土地上建筑恢复原状。
执行现场首先疏散围观群众,设置警戒线,之后对涉案房屋内物品清点腾空,最后由挖掘机进行拆除,并清理杂物。随着现场挖掘机作业的轰鸣,经过三个小时努力,该两起返还土地案件顺利结束。执行活动全程录像,确保执行过程阳光、规范、高效。
该两起返还土地案件的顺利执结,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召陵法院执法办案的公信力,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