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上班一年多了,作为一名书记员,我除了接待当事人、整理卷宗、司法统计等日常工作以外,也参与案件的调解和开庭审理。从接触、学习法律开始,我就一直梦想着坐在庄严的审判台上,公平、公正地依法审理每一个案件,梦想着成为一名优秀的审判员。这个理想虽有些远,但我心向往并将为之奋斗,虽办案不多,但我也感悟良多、心有所触。
今年9月份的一天上午,我刚刚放下手头的工作准备下班时,一名高姓男子匆匆来到法庭,还没站稳就大声说:“我要告状,聂某欠我7000块钱,问他要了多次,他老说马上给,可就是一推再推,真是个无赖!”看着他面红耳赤 、气喘吁吁,我不由得坐了下来,耐心细致地听完了高某的陈述,听完之后,深深感到了这个案件的紧迫性。
原来,高某来自山东日照,今年66岁,去年按照约定向聂某支付了1万元,由聂某向其供应5吨铁屑,但高某仅收到了一吨多铁屑,价值约3000元,聂某就停止供货,后高某多次讨要剩余货款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事情虽然简单,但案情特殊,老高是外地人,正值农忙季节却外出讨账,如果案件处理的时间过长,那么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就过高,有可能还会耽误秋收和耕种,所以我当时就想尽快调解结案。于是,吃过午饭后,我放弃了午休,按照老高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聂某通了电话,聂某在电话中承认欠老高钱,并称“三两天让他来取钱,不用打官司了”,挂了电话后,我心中暗喜,为老高马上就能拿到钱而高兴,但又有些顾虑。三天后老高又来了,称找到聂某了,但没拿上钱。我当下就拨通过了聂某的电话,但聂某仍说:“手头太紧,无论如何,两天后把钱送到法庭”。就这样反反复复、一拖再拖,高某一次又一次催促,聂某一次又一次地食言。一转眼一星期过去了,老高愈来愈急,我和另外一位同事也越来越没有耐心,最后,我们和老高一起驱车前往聂某家。见面以后,我尽力压制着心中的不满和急躁情绪,对聂某进行了耐心询问,聂某称:“不是我不还他钱,而是老高在问我要钱时,口气强硬、连说带骂,所以我才有意难为他,但自始至终从未想过赖账”。后来,我和另外一位同事苦口婆心地对原、被告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聂某向高某道了歉,并表示愿意当场返还剩余货款,老高也表示自己说话时有不文明现象,请对方原谅,如此一来,本案在最短的时间内调解结案,争执双方也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本案案情虽不复杂,但告诉我们一个起码的道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与他人发生争执时,多一份换位思考,少一点抵触情绪,也许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另一个结局。
在从事司法工作的过程中,虽然一样的法律、一样的承办人,但案情会千奇百怪,当事人也形形色色。如何在扞卫法律的尊严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如何润物细无声地实现“公平、正义”这对法律的核心价值?才是我们每个司法人员应予思索的问题。我为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而骄傲,也必将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奋斗,尽管很累但却饱含激情和期望。累,因为我“在路上…”;充满了激情,因为我“在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