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解年活动开展过程中,孟津法院全体干警本着服务大局,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在办案过程中不忘关注社会,关注民生,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2009年4月30日晚,孟津法院执行庭庭长谢玉臣在下乡办案返回途中,在行至孟津县城桂花东路孟津县石油公司门口时,遇见一小轿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当场倒地,并血流满地,不醒人事,小轿车却逃逸。谢玉臣见状后,即拨打120及时抢救伤者,同时驱车追赶肇事车辆,在追至约2公里时将肇事车辆堵截,并与孟津县交警大队联系,将肇事司机交于交警部门处理。由于谢玉臣在最佳时间内抢救伤者,使伤者安全脱离生命危险,目前伤者情绪稳定,在医院接受治疗。此事在场人赞不绝口,受伤者家属得知后连声称赞:谢谢!谢谢!谢玉臣则说:“这是我们法官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