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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案例评析

        解冻企业经营账户 保障企业正常运行

        发布时间:2022-07-29 16:51:28


          “我银行已收到西峡县某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履行的50万元案款,剩余的案款已经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现请求法院解除对西峡县某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的冻结。”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于7月26日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执行和解协议书写下上述字据后,该起涉及50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顺利执结。

          据悉,西峡县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向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00万元,西峡县某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宋某、王某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一年借款期到期后,西峡县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约定偿还贷款和利息,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将西峡县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诉至南阳高新法院,并请求法院判令西峡县某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宋某、王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审理后,南阳高新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西峡县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西峡县某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宋某、王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西峡县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西峡县某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宋某、王某未按判决履行法定义务,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西峡县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西峡县某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宋某、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西峡县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目前西峡县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处于停滞状态,工人工资也未及时发放,公司厂房已抵押给西峡县某银行。

          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西峡县某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账户。西峡县某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得知其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急忙给执行干警打电话,告诉执行干警冻结的账户系其公司的还款付息结算工人工资的账户,该账户的冻结造成其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执行干警得知该情况后,立即将该情况向执行团队长范元军汇报,范元军立即了解案情并核实相关情况后,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多次会见双方负责人和代理人,组织“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最终促成先由西峡县某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支付代偿款50万元,在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下,法院对冻结的银行账户予以解冻,保障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经营需要,而剩下的欠款,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分批偿还涉案欠款,若西峡县某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额代偿欠款后,有权向西峡县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宋某、王某进行追偿。

          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执结,既保障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又保证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充分体现了执行的力度与温度。

        责任编辑:王宪 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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