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马打电话来筹钱,千万不要拘留我!”2月6日上午,面对司法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李某急忙对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卢晓娜说道。随后,李某急忙筹来7万元现金,当场履行还款义务。卢晓娜团队顺利执结案件,实现元宵节后执行工作“开门红”。
据了解,2017年,淅川法院依法审理宋某与李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后,判决李某赔偿宋某各项损失费共计8万余元。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查询李某名下财产情况一无所获,且李某一直躲避在外地,总以各种理由借口拖延、躲避执行。
2月6日上午,执行法官卢晓娜接到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得知被执行人李某目前正在老家,便立即带领团队干警,火速奔赴被执行人家中。执行过程中,卢晓娜法官一方面进行释法明理,一方面进行警示教育,但李某却不为所动,还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履行。卢晓娜法官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将制作好的拘留决定书等材料依法送达李某,并安排车辆、人员准备将其送至拘留所。李某见状,顿感恐惧,于是连忙向卢晓娜法官表示,自己想与申请人再次协商。最终,在卢晓娜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达成协议,李某当场一次性履行7万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