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卫东区法院高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使得因欠款反目成仇的原被告重新握手言和。
原来郑某与张某是同事也是好兄弟,2019年8月被告张某以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先后向原告借走交通银行信用卡(额度3万元)、中信银行信用卡(额度2.4万元)两张,额度共计54000元。被告张某借走两张信用卡后用于套现周转资金,前期尚能够按时还款,后被告因个人原因未能偿还信用卡。原告为避免信用卡逾期影响个人征信,将信用卡额度欠款还清。原被告二人经协商,被告张某向原告出具借条并承诺按约定分期还款。但后来被告张某并未按约还款,原告几经催促未果,随将被告诉至法庭。
考虑到案件当事人为同事且之前关系较好,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同意将欠付借款及手续费等共计49580.52元,于2020年7月4日前还给原告郑某。
法官后语: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信用卡与登记人的个人信用直接挂钩,广大群众应当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对信用卡贷款透支等各方面知识的了解,谨慎使用、保存好自己的信用卡。尽量避免向他人出借,若丢失务必及时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