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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碧华精神对“好法官、好党员、好干部”的诠释

        发布时间:2015-04-28 17:27:26


        内容摘要:

          学习邹碧华法官,首先应当学习他的担当精神。改革,并非“肉食者谋之”的改革,改革,与我们每一个人都休戚相关。作为一名法律人,特别是一名人民的法官,每一个人都是司法改革道路上的亲历者、实践者、见证者。改革的道路或许曲折,或许漫长,甚至有可能带来转折中的阵痛,然而凤凰涅盘,方能浴火重生。因循守旧不是改革,按部就班更不是发展,不断革新,不断前行,才是事物发展的常态。机遇只会留给勇于、敢于、善于改革创新的人们,在改革的大潮中,唯有敢于担当,敢于破难,才能跨过激流险滩,迎来一片坦途。只要人人都能敢于担当,勇于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历史使命,坚定党的宗旨不动摇,坚定法治信仰,坚持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坚持正确的道路导向,用实际行动回应改革关切,去助推改革发展,去积淀、去完成,相信哪怕只是一点一滴掌心化雪的温暖,也必将汇聚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春天号角。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人是需要有一点精神的。当千万个梦想汇聚,当个人的蓝图远景与家国情怀相连,与华夏九州的近代百年曲折历史相激荡,一点一滴,积湍流而成四海之势,便成了我们今日时代的最强音,成了我们所有人孜孜以求的“中国梦”。继承和发扬“邹碧华精神”,就应当敢于担当,凝聚共识,从“燃灯者”手中接过火种,用现在点亮未来,去完成他未竟的事业。当有越来越多“邹碧华”出现,当我们每一个人用自己的努力付出,将司法改革推向前进,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我们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对于逝者,或许这才是最好的告慰。 

          “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这是邹碧华所说的,同时他也是这样做的,他恪尽职守、奋发有为,为党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称他为“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号召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向邹碧华同志学习。这样的殊荣前所未有,邹碧华当之无愧。英魂已逝,浩气长存。邹碧华同志是全国法官的骄傲,他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的事迹永远值得我们铭记,他的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传承。学习“邹碧华精神”,以典型为榜样,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是乐于学习。26年前,刚做书记员时,邹碧华通过一字一句地抄写法律文书来学习老法官们的审判实务经验;进入上海高院五年后,他又重回北大攻下了国际经济法硕士、经济法博士,并凭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屡屡解决了审判实务中的难题;为了学好英语以便研读国外的相关资料,他连骑自行车等红灯时都在背英文单词,着书时为了研究日本学者的相关理论,他天天晚上坐地铁去上日语班,一年“啃”下了日语。惟日孜孜,无敢逸豫,邹碧华在法院的每一天都处在不断地学习中,这是一名法官必须具备的素质。我们要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工作理念和学习方法,不断提高职业素养、专业水平和司法能力,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敢于担当。改革需要破釜沉舟和冲锋陷阵,当仁不让地“当先锋”“打头阵”,不打退堂鼓,不存私心杂念。邹碧华就走在司法改革的最前沿,当司法改革需要他时,“我愿意!组织上信任我,我一定会尽全力把它做好。”邹碧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这是邹碧华精神的生动写照。斯人已逝,灯火长存!邹碧华的“灯”已经传递到了更多的法官、更多的法律人手中,更多的“燃灯者”将在中国法治发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我们要像邹碧华那样富有担当意识,正是这种强烈的担当意识,激励我们无论是做普通法官干警,还是庭长、院长,都要始终知行合一,坚定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用全身心的投入和激情践行法治理想的道路。

        三是勇于创新。邹碧华同志自觉地把创新作为一种不懈的追求,始终保持一股闯劲、冲劲、韧劲,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宽广胸怀与气度,开拓创新。“要件审判九步法”、“裁判文书‘八个一致’制作法”……邹碧华以勇于创新的精神直面问题,以创新的方法解决难题,让勇于创新成为其敢于担当的重要体现和一大亮点,为我们迎着困难上、朝着困难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树立了典范和榜样。我们要学习邹碧华同志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安心。

        四是追求公平。公正既是法院追求的目标,也是法官坚持的底线。邹碧华同志秉持公正忠实履职,努力守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他说要“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遵循职业道德、恪守法官良知,依法公正高效地办理着每一起案件。他担任法官22年来,先后指导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房屋维修基金案、中国首例涉及英国皇家建筑协会JCT文本建筑工程案等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赢得大家对他的尊敬和信赖。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自觉公正执法,通过我们的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无私奉献。奉献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品质。邹碧华同志将改革作为事业在做,而不是作为一件事情来做。当上海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后,推进司法改革的重担再次落在邹碧华肩头。他带领司改办团队对世界各国司法改革的道路,专门进行了梳理。无数个“5+2”、“白+黑”,15次座谈会、34稿的反复淬炼,方案终于出炉,而邹碧华却倒下了……。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埋头苦干,无怨无悔,恪尽职守,切实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典型就是旗帜,榜样就是力量。通过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把“邹碧华精神”内化于心实化于行以榜样为动力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开创蒲城法院工作新局面。

        时代需要榜样,榜样就是方向,方向指引我们前进的道路。全国优秀法官邹碧华同志就是在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里,涌现出的杰出榜样,是新时期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征程上,人民司法的新标杆,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燃灯者”。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所作出的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就是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做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我们与邹碧华一样,是同处在一个法治建设求新求变的伟大时代。这是一个另多少法律人梦寐以求的时代,另多少法律前辈为此奋斗终生的时代。我们能为赶上这样的时代而自豪,能为身处这个时代而庆幸,能为这个时代的改革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而骄傲。这样的时代能激发我们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忱,他能让我们无论面对什么的艰难困苦、什么样的曲折得失,都能坦然面对,都能义无反顾。因为我们的队伍里有邹碧华这样的“燃灯者”在引路,有“邹碧华精神”再激励我们,有邹碧华这样的典型做标杆,我们只有始终像邹碧华那样保持火一样的激情,才能完成党赋予我们的使命,完成邹碧华未竟的事业,才能做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就是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做出无愧于人民的业绩。人民法官来自于人民,人民是我们的根,是司法权的权源。我们只有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心存敬畏,守住底线,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我们只有永远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不动摇,才能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任何纷繁复杂的形势下,保持定力,坚定方向,自觉抵制公器私用,让“刀把子”永远掌握在党和人民的手中。我们只有做出无愧于人民的事业,才能得到党和人民的认可和信赖,司法权才能有公信力和权威,人民法官也才能有作为和地位。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就是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做出无愧于历史的业绩。我们今天的事业,是传承于我们前辈们的流血牺牲和无私奉献,没有他们就没有人民司法的今天。我们的事业,同时也是薪火相传的事业,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而我们今天的每一名法官都正处在历史的抉择中,我们能交出一份什么样的答卷?历史将会给与我们怎样的评价?这需要我们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自我牺牲的精神。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法治领域改革涉及的主要是公检法司等国家政权机关和强力部门,社会关注度高,改革难度大,更需要自我革新的胸襟。如果心中只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拘泥于部门权限和利益,甚至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讨价还价,必然是磕磕绊绊、难有作为。”历史的接力棒已经传到了我们的手上,而我们又是处在这样一个浩浩荡荡大变革的时代,时不我待,失不再来,只有抓住机遇,拿出自我革新的胸襟和气魄,迎难而上,担当起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才能做出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邹碧华用心镌刻在生命年轮上的47个春秋璀璨夺目。“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他生前最爱说的一句话!凡接触过邹碧华的人都听到过,他曾工作过的地方也都听到了……如今,一浪高过一浪的追念里,更声声回荡着这句生命誓言!

        上海的夜空不会忘记邹碧华办公室经常亮着的灯光;作为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他深深地明白不仅要率先、带领好自己的团队,更重要的是要肩负起时代先驱者的使命,所以他有做不完的工作。众所周知,中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深水区、攻坚期,中国的法治建设、司法改革必须紧跟时代步伐,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上海法院的信息化如何引领、支撑司法改革,如何在新技术云涌的时代与时俱进……邹碧华甘当“燃灯者”,做出了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好学、善用———才能改变世界

        邹碧华生前主管法院的信息化工作。这是一项既没有先例可循,又必须履新适时、知难创新的开拓性工作。这项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法院系统的司法改革、审判执行、法院管理,以及司法为民、司法公开等方方面面。

        邹碧华是杰出的,经过呕心沥血的努力、孜孜不倦的耕耘,终于在他生命的事业中绽放出6朵光彩夺目的绚丽之花:“司法改革科学化”,“审判执行过程可视化”,“司法为民便捷化”,“司法公开常态化”,“法官办案智能化”,“审判管理精细化”———璀璨耀眼!这被大家一致认可的6项全国法院系统首创成果,迎来了2014年全国各地兄弟法院信息化参观团近80批,众口交誉。邹碧华曾说:“法官专业化、职业化需要科学的思维方式武装头脑,也需要现代化的办案手段和智能化辅助工具。”他还提出“要依托信息科技打造公正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为了这些目标,邹碧华日日夜夜为之努力着、奋斗着。

        还在长宁法院当院长时,作为一名正牌文科生的邹碧华对信息科技接触并不多,甚至对许多信息化术语都是陌生的。邹碧华深深意识到作为一名现代化法院院长,首先要学会运用信息化思维,并以信息化促进管理可视化,从而以信息化的综合运用引领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邹碧华常说:“信息化的大趋势,云计算、大数据、可视化技术已扑面而来,深深改变着我们身处的时代。作为一名现代法官,不懂得应用信息化手段办案是落伍的,作为大都市的法院,不开发或没有能力应用最新科技服务进行审判实践,将无法与世界接轨。”怎么办?不懂就学!这是邹碧华一贯的人生和事业态度。那以后,他如饥似渴抓紧点滴时间学习最新信息技术。上下班途中,邹碧华的公文包里常常放着沉甸甸的书籍;休假的时候,他更是集中时间研究平时积累下的“信息化难题”,前前后后仅大数据专题,他就啃完了近50本书籍。记得有次出差到北京,因天气原因飞机晚点5个多小时,其他同志都带着焦虑和不耐烦的心情,或聊天或打牌喝茶消磨时间。可邹碧华却有滋有味地阅读着有关互联网的书。由于聚精会神,后来航班起飞时他还差点误了登机。还有,邹碧华的“快学”捷径就是虚心向各方面专家请教。这里有交大和IT公司的大数据领域专家,有华为公司云计算技术能人,以及电信公司IT智能化方面的主管等;他潜心学习、认真研讨,并常常与上海高院信息处的同志一起切磋、商讨到深夜……

        学以致用,在邹碧华身上体现的得淋漓尽致,他还常常现学现用。开发裁判文书智能分析软件时,他专心研究大数据技术和案例,同时请来通信运营商客户行为大数据分析专家、医院电子病历大数据分析专家,以及银行客户行为大数据分析专家等来高院实讲案例、传授经验,并要求信息处的相关同志一起参加学习讨论,研究法院如何运用大数据为法院办案服务;开发干警“一键通”办公软件时,他率领大家细心研讨出一整套广受欢迎的可视化技术方案;搞三年规划预算时,更提出了“专门研究云技术构架与法院审判业务应用”的大构想。因为好学、善学,邹碧华很快从门外汉成了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专家和领导。

        每次兄弟法院来学习交流信息化工作,他都当作是向别人学习的机会,总会精心准备好PPT内容,小到每一张图表都会亲自设计。他能将管理学理论与法院信息化建设完美融合并充分展现出来,他对法院信息化的深刻体会和独特见解总是赢得来宾们热烈掌声,称赞声不绝于耳,最常听到的评价是“叹为观止”、“依靠信息化手段对审判业务管理精细化到如此地步实在是让人折服”,“这真的踩到了管理的要害上,是真正的信息化对审判业务的管理”。经常有来宾在他演讲结束后,悄悄地问:你们邹院长是学计算机专业出身的吧?当得知他是法学出身,是一名法学博士的时候,提问者惊讶的表情溢于言表。除了自己学习,他特别强调要把学习作为一种常态,作为一种习惯,还抽出专门时间给信息处同志培训,指导大家运用管理学的理论开展信息化项目的科学化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的层次与水平。

        创新、完美———才能改变世界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邹碧华同志的座右铭。他具有卓越的创新意识、开阔的眼界和前瞻性的思维,热衷于运用最新的科技手段来解决法院工作和管理中的现实难题,希望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一套规范的审判程序和审判体系,从而彻底地改变传统办案模式,打造出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

        为解决司法公开难题,他亲自指导了上海高院互联网站改版,网站版面设计前后修改12次,并在最高法院三大司法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构建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12368诉讼服务、律师服务等“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打造出全方位、多层次、互动式的司法公开与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开了65个方面830个信息项,并通过12368短信主动向案件相关当事人推送53个重要节点信息。他还亲自主导推出了“互联网上律师服务平台”。他认为,法官与律师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化解社会矛盾、追求公平正义和维护法律尊严的目标是一致的,因而有必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良性互动关系。这就是他要求建立律师服务平台的动因。该平台提供5大类24项服务功能,在全国法院首次推出真正意义上的网上立案、庭审排期自动避让、关联案件和审判业务文件主动推送等功能。以往全国大多数法院推出的网上立案基本停留在“立案审查”阶段,当事人或律师必须前往法院领取案号和缴纳费用,而利用该平台,律师可以在网上进行材料提交、缴纳诉讼费、获取案号等“一条龙”服务,实现立案全程网上操作。因为平台改变了法院传统的窗口立案模式,也引起不少人的质疑与反对,为了在体制内寻求突破,他多次在银行、律协、法院内部之间调协,召开多次座谈会,强调平台建设的意义。他说上海律师每年要参与20万件案件诉讼,如果每个案件让办案律师减少一次跑法院的劳顿,就要节省近60万小时工作时间、10万次车辆往返。就在他逝世前一天,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刚刚上线试运行,他在转发这条消息的同时也留下他朋友圈里的最后一句话:“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他进医院抢救前留下的最后一条微信是发给信息技术人员的,要求做好律师服务平台调试,为宣传报道做好演示准备。

        他主导开发的“裁判文书智能分析系统”,在国内法院首次提出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裁判文书进行智能评查,将法官办案的最后一道工序———撰写判决书———再智能化检查一遍,看是否存在人工不易查出的逻辑推理及论述严谨性问题,看是否存在如诉讼请求和判决主文等“六个不一致”的问题,对案件裁判文书质量把关、辅助法官结案的论述说理等都具有突破性的意义,深受办案法官的欢迎。

        他主导推进“法官业绩数字化评价”,在晋升条件中加大工作实绩的权重,为能干事想干事的同志提供了舞台。他还将案件大数据、案件权重测算法与工作量可视化展示等方法与手段运用到了司法改革之中,并被人称为“法律系统最优秀的产品经理”。如他研究的“案件权重计算理论”,在国内外法院算最先进实用的,彻底破解了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对不同案由、不同类型案件审理难易程度与科学评估法官办案工作量的难题,将案件权重系数分为对一般案件的一般权重系数、特殊典型案件的固定权重系数和案件特殊因素的浮动权重系数,为科学评价办案工作量,法院司法改革科学确定人员分类员额、岗位配比、法官人力资源办案占比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勤奋、敬业———才能改变世界

        “勤奋是可以感动人和带动人的”,他以身作则,爱岗敬业。他的日历里几乎没有节假日,他说是“5加2,白加黑,24小时工作制”。因为白天要开会或出差,研究信息化工作基本都是在下班后或者周末,在这种情况下,他能始终坚持标准,注重细节,按照法院工作的发展和需要推进信息化建设。他说:“在互联网时代,不尊重用户体验,不突出个性化服务,没有粘合度,这样的软件是没有市场的”。他要求上海高院开发的每一个软件都要具备人性化、便捷化、智能化特征。为搞好软件系统开发,他事无巨细,亲力亲为,每个信息化系统都凝聚了他的心血,大到软件的界面是否人性化、系统构造是否合理、用户体验是否良好等内容他都亲自把关,小到文本框的字体用什么颜色,下拉列表的内容是否对齐等细节他都能注意到,一个信息系统从开发到发布往往要修改10多次。一次到基层法院调研,大家突然找不到邹院长了,仔细一找,他正趴在某法官的办公桌上体验新开发的系统,随身带的笔记本上记得密密麻麻,上面记录着基层法官提出的种种改进意见。他曾说“群众的投诉是我们的黄金资源”,为此,他特别重视信息化沟通平台上每一条意见建议,要求信息技术部门及时处理并反馈情况。高院信息指挥中心改造时,他亲自把关,设计图纸前后修改11稿,施工时,为考查施工质量,他亲自爬上楼梯确定通风口及各种管道设施是否按设计施工,他的敬业程度让施工人员都大吃一惊。他还结合自己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扎实的管理能力对信息化进行深入的思考,并将这种思考融入到了他生活中的每时每刻。一次他晚饭后散步时迸发出灵感,想到用一张思维导图把“办公办案一键通”软件的功能与各部分之间相互的关联清晰地表述出来,他立刻将想法付诸实践,用一个周末的时间在办公室把图做了出来,使软件开发人员茅塞顿开,极大地推进了软件开发进程。开发裁判文书智能分析系统时,专业技术人员不懂法律理解不了他说的很多思路框架和专业术语,他就每个周末利用自己的空余时间为他们讲解系统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这样的讲解沟通一谈就是两三个小时,在系统开发的8个月里,只要没有公务安排他准是一头扎进该项目中。正如他家属所说,他真的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自己热爱的事业,献给了司法系统。

        法官是具有独特精神禀赋的职业。独特之处来自司法的被动属性和法律的规则意识。司法的被动性,决定了没有外因启动就不能率先运行审判权。规则意识将审判权行使的每一步轨迹都控制在预定程序里,绝无任何恣意裁量的空间。两相叠加,造就了法官职业在激烈的社会矛盾中永远保持理性、冷静与平和的独特精神禀赋。法官要真正树立这样的精神禀赋,除了在业务上不断学习深造外,还必须从信仰上笃定、在良知上恪守。唯有在精神上真正建立了信仰和良知,才能彻底摒弃传统社会中对法律规则的变通、迂回之道,带头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这种独特的精神禀赋曾指引着邹碧华法官公正处理了一系列大要案件,蜚声业界。在上海社保基金追索38亿元陷入僵局时,邹碧华法官提出“先予执行”的破解方案,就是在法治信仰和司法良知的推动下合理运用法律规则形成的可贵创新。因此,夯筑法官职业,必须彻底重塑法官群体关于法治信仰和司法良知的精神禀赋。只有在精神特质上灌注了法官职业的特质,才能从行为方式上真正达到一名合格法官应有的水准。

        责任编辑:吕斐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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