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6月17日下午,湛河区法院立案庭干警一行三人,前往84岁的张某家中,为其提供“司法上门服务”。
2021年铁炉社区拆迁,原告张某分得宅基地一处,但一分钱补偿都未拿到,后张某在一次诉讼中得知,其子被告张某某已经瞒着张某私下签订了《铁炉社区旧村改造拆迁协议书》,剥夺了原告获得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力。目前,张某年逾八旬,却被迫在外租房。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具体情况,在原被告提出司法鉴定申请后,考虑到张某行动不便,立案庭干警便主动前往老人家中,提取实验样本。在老人家中,我院干警同老人亲切交谈,认真提取指纹并耐心指导办理手续,三人和蔼可亲的工作态度给老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老人表示,没想到法院还会亲自上门来处理自己家的事情,真是为群众着想。
近年来,湛河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采取多种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当事人排忧解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