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速度、力度、温度!平桥法院开展涉中小微企业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2-12-09 17:41:21


        岁末年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履行执行职责,充分发挥强制执行兑现胜诉权益、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司法权威的职能作用,2022年12月8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安排部署下,以执行涉中小微企业案件为主题,开展为期两天的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清晨6时许,冬日清晨的浓雾还未散去,平桥法院全体执行人员已然集合完毕,在执行指挥中心参加全市涉中小微企业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动员会,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晓伟通过视频调度,检查各院准备情况,发表动员讲话,宣读专项行动誓词。

        7点整,平桥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明港法庭庭长梅发友向参战干警作动员讲话,随着一声令下,8辆警车呼啸而出,50余名参战干警兵分四路,按照前期摸排案件及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明确锁定被执行人行踪,提前规划行动路线,奔赴各执行现场“上门猎赖”,确保行动不失败、找人不落空,保障亮出利刃狠招、打出执行声势、彰显法律权威。

        雷霆出击第一案,当场履行!

        上午8时许,本次专项行动第一个执行案件当场履行。该案中,被执行人黎某因长期拖欠所居小区物业服务费,与申请执行人发生物业纠纷,需给付申请人执行款5900余元,但其多次找各种理由推脱,拒不给付,执行办理人多次联系引导其履行偿还义务未果,且未查询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后经多方打听得知被执行人正在家中,正准备于今日前往武汉务工,执行局干警立即出动,成功将其带回法院,通过办理人的耐心引导和沟通下,成功将案款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节点把握好,高效提速!

        申请执行人信阳某环保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某环保公司在合作中产生合同纠纷诉至平桥法院,判决生效后,其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平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还货款及仓储费共计70万余元。

        案件于12月2日申请立案执行,案件承办人立即联系被执行人,一次性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案款交纳方式等所有执行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其银行账户。5日至7日,办理人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付款,向其释法说理,理清拒不执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于12月8日支付了全部执行款70万余元,从立案到执行完毕,本案仅用时仅6天!

        百万欠款难履行,法律威严来震慑

        被执行人信阳市某公司因与申请执行人刘某有合同纠纷,判决生效后,一直未按生效判决文书履行义务,故刘某向平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欠款共计106万余元。承办人接到该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在后续执行中,承办人积极与被执行人联系沟通,向其释明法律后果,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面临的不仅是判决书判决的利息,还会受到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严重的甚至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摄于法律威严,最终被执行人于12月8日主动履行欠款106万余元。

        “薪”解忧到位快,圆满执结!

        2013年2月,被执行人信阳市某建筑工程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张某约定:张某离职休养直至正式退休,期间其工资及福利待遇与在职等同。但后被执行人以张某负责项目的账目出现问题为由,扣发了张某共计16个月的工资,一直拖延未予给付,张某将其诉至平桥法院,判决该公司应支付张某工资及利息共8.8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依旧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张某遂向平桥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如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被冻结财产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公司的经营造成不便,面对法官的引导与法律的威慑,被执行人终于履行了给付义务,该案圆满执结完毕。

        披星戴月忙执行,辛勤付出护公正。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历时10个小时,连续转战33地,当日共执结28案,执行完毕14案,和解11案,执行到位金额869万余元,本次执行专项行动首战告捷。在行动中,平桥法院执行局严格落实“找财产促执行,有财产必执行”的办案要求,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用足、用活、用好各类强制措施,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下一步,平桥法院将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鼓足干劲不松懈,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减轻被执行企业负担,保障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确保执行工作“有速度”、执行举措“有力度”、执行行为“有温度”。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561899 位访客


        Copyright©2023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