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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释法提升普法实效好形式

        发布时间:2017-06-14 09:54:36


            公民守法,需要先懂法;公民懂法,需要先普法。而传统的普法模式,生硬单调,是一种单向性、灌输式的知识传播,普法主体与对象缺乏有针对性的交流,收效甚微。在全体公民中要真正形成人人学法懂法,遇事找法,自觉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应突破普法旧模式,在教育方法上要有创新。实行以案释法责任制就是一种好形式。以案释法,它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生动具体,说服力和感染力强,容易入脑入心,百姓闻乐见,使人们在轻松愉快之中便可受到教育,坦然入胜。使普法宣传更直观、更形象、更生动,更加有效。是提升普法实效好形式。 

            以案释法是新时期大众学法用法的迫切需要。随着社会多元化发展,老百姓经历越来越丰富,接触面越来越多,知识面也越来越广,思想行为日趋活跃,传统的宣教模式越来越不受欢迎。在普法教育的宣传内容上,倘若一味地停留在传统模式上,照本宣科地讲解法律法规条文,单板枯燥令人生厌,收效甚微,使普法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大打折扣,大大削弱。《孙子兵法》也云:“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败”。工作方法并不完全决定成败,但没有好的工作方法,往往会导致失败。以案说法,通过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件,将抽象静态的法律规定变得形象生动、富有生命力,使视若天书的法律变为大白话,从神秘深奥的圣坛,步入寻常百姓间,融入工作生活中,使普法教育从中获得“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良好成效。    

            以案释法,案例源于生活,来身边,与听众观众工作、学习、生活关系密切,关联性强,关注性高,这样才易于激发他们的兴趣。以案说法,是群众百食不厌的普法大餐。人们从一个反面案例中,可使人在切肤之痛中体验到什么是国家赞成的,应当做、可以做的,什么是国家反对的,不该做、不能做的;从一个正面案例中,可以激发人遵守法律、维护权益的信心和勇气。法律在具体案件的适用,使人们知道法律是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不但可以用来衡量合法与非法,可以用来判断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通过具体案例,使人们可以预测自己的同类行为可能会出现同样的法律后果,让执法案例在宣传法律中起到潜移默化的示范、指导和警示教育作用。人们从中以趋利避害,择善而从,把握好人生。    

            以案释法很值得期待。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并建立了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为实现未来我国普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双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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