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遂平法院遵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 “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执行分权制度,规范执行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实现了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开创了执行工作新格局。
落实分权机制,确保执行工作公正高效。为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人的权益迅速得到实现,实行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开。遂平法院设立有两庭一室(即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室),一庭、二庭相互交叉使用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为避免执行异议权利过滥使用和审查不公,把执行异议审查提交到审监庭。分权制衡机制兼顾了执行工作效率和公正两大价值目标,极大地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狠抓执行规范,增强执行干警规范意识。为进一步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遂平法院制定了《执行工作考评意见》、《执行人员行为规则》、《执行款物管理规定》等文件。完善了执行工作考评机制,对执行工作都有明确的规定;规范了执行人员的行为,对执行人员行为举止都有了严格的限定;加强了执行款物的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定期进行执行规范培训,增强全体执行干警规范意识,把规范执行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廉政文明办案,加强执行干警队伍建设。 为切实抓好执行队伍廉政建设,防患于未然。遂平法院一切从严要求,从小事抓起,针对关键环节、关键部位设定“高压线”,执行人员违纪违法现象一经发现,要一查到底。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观念,杜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用真爱去爱护执行人员。院党组更是把队伍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提高执行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把执行干警的综合素质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