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紧密结合院机关实际,提出了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党组织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重点工作和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提高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学习和落实《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保持人民法院队伍的纯洁,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坚强保障。
《通知》要求,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机关党委负有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支持等责任,协助院党组研究制定院机关党风廉政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和支持院机关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开展。
机关纪委负有维护协助、监督检查、执纪查处、考核问责、领导督促等责任,在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和机关党委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协助机关党委落实院机关教育、执纪查处、考核问责、监督检查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机关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在院机关的落实。各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落实维护、监督检查、教育推进、执纪查处、管理报告等责任,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及机关党委的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把落实“两个责任”融入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
《通知》要求,坚持高标准,构建有效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各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有力的工作落实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建立履责述职报告工作机制,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追究责任必须严格、执行纪律必须刚性,坚决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