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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动态】暖人心!直击法院执行款发放现场......

          发布时间:2023-02-03 11:07:59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1月30日,春节后上班第三天,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为100余名集资参与人集中发放非法集资案件退赔款105.6243万元,将司法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群众心坎上。

        田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共涉及集资参与人多达267人,目前,发放活动还在进行中。由于该案涉及人员多,并且时间跨度大,为保证执行款集中顺利发放,执行法官范甫娟和团队成员在前期想方设法查找涉案受害人联系方式,并逐一落实相关的案款发放材料。

        集中发放退赔款办理手续活动现场,领款队伍井然有序,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办理完退赔款转账手续的集资参与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

        加强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是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的实际行动。华龙区法院对该类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因案施策,对财产情况清晰,具备执行条件的及时执行;对财产情况复杂,存在争议的案件,积极解决问题,确保执行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切实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法官提醒

        理财有风险 投资虚谨慎

        参与非法集资的资金不受法律保护,司法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种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为了吸收更多的资金,犯罪分子在非法吸收存款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

        2.编造虚假项目: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

        3.以虚假宣传造势: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区推广,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非吸规模不断扩大。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三要、三不要”:

        1.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2.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3.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责任编辑:龙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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