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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群众办实事】6轮调解 7小时现场监督 32亩备播土地及时返还

          发布时间:2022-07-27 10:45:31






            “为了监督清理土地附着物,秦法官的胳膊都晒伤了”,吴某江等13名执行申请人对秦法官连连表示感谢。连日来,清丰持续40度高温,清丰县法院执行局经过6轮调解,历经7小时现场监督,将13名执行申请人申请执行的32亩土地上的附着物清除完毕,确保了申请执行人及时开展播种工作。

            案情

            吴某帮、吴某江、吴某宽等13人与黄某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清丰县法院判决黄某志以原状返还涉案土地,并支付土地租赁费,判决生效后,黄某志总是以各种理由拒不返还土地,多次采取暴力手段阻碍申请人使用涉案土地,且因黄某志管理使用不善,涉案土地已杂草丛生,抛荒两年之久。因黄某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吴某帮、吴某江、吴某宽等13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沟通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秦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承办人秦法官带队多次深入该村,走访当地村委和居民、现场清点树苗、丈量土地四至......并多次去黄某志家中,释法明理、沟通解决方案,督促其履行义务,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最终黄某志同意原状返还土地、同意将涉案部分土地上的苹果树苗折抵土地租赁费。双方签订和解方案后,黄某志却迟迟不履行返还土地义务,多次催促后,黄某志认可签订的和解方案,理解法院的工作,但以种种理由推延返还,眼看秋播已毕,耽误了农时便会影响秋收成效,秦法官遂于2022年6月7日向黄某志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5日内一并清除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但黄某志仍置之不理,逾期并未清除。责任在肩,初心为民,本着善意执行理念,秦法官再次与黄某志沟通,经过不懈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黄某志同意按照和解方案执行,并不再反悔,并与吴某帮等13人商定了返还日期,为确保顺利执行,申请人申请法院监督执行。

            现场

            执行现场,清丰县法院干警维持现场秩序,开启执法记录仪,全面监控执行现场,秦法官宣读执行裁定书后,铲车、挖掘机按照执行方案开始清场行动,历时7个多小时的轮番作业,终于将杂草、垃圾一一清除完毕。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32.5428亩土地顺利完成交接。

            粮仓满、天下安。清丰县是河南省重要的粮食生产区,清丰县法院执行局以维护农民群众权益为己任,不畏酷暑,连日开展调解执行工作,既维护了吴某帮等13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又树立了司法权威,为确保农用良田按时播种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晓艳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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