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让出行变的轻松,可是有的人为了一己私利盗竟窃高铁建筑材料。
基本案情
被告人魏某某为盗取物品回家自用,分别于2021年农历年底的一天晚上、2022年3月的一天晚上、2022年5月3日晚上,到郑济高铁清丰县仙庄镇刘家村段建设工地盗窃螺纹钢、架顶杆、大号螺丝等物品,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1392元。2022年5月3日晚上,魏某某在工地盗窃时被值班人员当场抓获,当晚公安民警在魏某某家中查获魏某某前两次所盗窃物品,后发还高铁建设工地。
裁判结果
被告人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被盗物品已发还被害方,酌情对魏某某从轻处罚。清丰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盗窃罪判处魏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说法
高铁的建设是重点工程项目,事关民生大计,每一个高铁建材对维护铁路运输的安全都有着重要作用,但是面对这些高铁建材,一些人却动起了歪脑筋,偷盗高铁建材,这种行为不仅触犯了国家的法律,也对我国铁路运输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必将严惩,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