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下午,我正在办公室低头忙着改一个判决,进来两位老人,看着像夫妻俩。我一看有人进来,停止了手中的笔,还没等我开口询问他们有何事,只听见老汉小声地对老太太说:就是他,就是他。我有点迷惑地看着两位老人,他们看着有点眼熟,但一时想不起啥事和他们有交集。
我起身问他们有啥事。老汉一听我问他们,急急地说:我是老郑啊,月河申铺的,我俩儿不养我们,几个月前你给我解决了难题,现在我们俩一起生活的挺好的,你忘了?
老郑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老郑和他老伴是一个赡养案件的原告,因为儿子没有尽到义务,就把他们告到法院。案件分到我手里后,老郑找到我,特意提出老两口不想和儿子们在一起生活,也不想分开生活。我还记得当时老郑提出这个要求时,年过70的他像个孩子一样看着我,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尽快没流出来,但看着让人很难过。我连忙劝他放宽心,不要难过,我们会尽快妥善处理的。
之后,我和同事进一步了解情况,才发现老郑的要求是有原因的。老郑夫妇共有两子两女,均已成家,老人现年事已高,身体不好,平时的医药费及生活费都是女儿给的,儿子照顾的较少。老人提出让二个儿子给点赡养费和医药费,儿子们提出一个方案:两个老人一家分养一个,吃喝拉撒全包,简单省事。但是老郑夫妇不同意,他们认为自己的年龄大了,生活习惯和子女们不同,时间长了容易闹矛盾,另外,老伴俩共同生活几十年,也不愿分开,想在一起生活有个照顾。
意见不统一,问题就出来了,儿子们认为不是我们不愿意养,是老人不配合;老人心里有委屈不敢明着提,担心以后生活更没保障。僵持一段时间后,老人提出少给点生活费,还是想两人单独在一起生活。最后问题到了不能解决的地步,老人找到法庭起诉两个儿子。
我和同事弄清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打算先做儿子们的思想工作。刚开始,为找到老大,闭门羹就吃了几次,最后,村里的老乡提醒我们:这个事主要是大儿子的主意,老大包了个鱼塘,让我们到鱼塘那里就能到到人。我和同事辗转几个村找到老大两口子,预料之中,他们对我们的到来很不欢迎,但作为法官,为了化解矛盾,我们也得看黑脸送笑脸,给老大讲法讲理,可老大就用一句话堵我们:他们能动的时候让我们掏钱他们自己生活,不能动的时候你养啊?我当时听了这话,心里又气又急,但也不能和当事人发生争执,劝说两次无效后,我也急了,案件可以直接下判,但效果不理想,我理清思路后,决定还是得找老大做工作。当我们再次步行到鱼塘到时候,我感觉大儿媳妇的态度有所缓和,我们发现了事情的转机,改变方向,专门做大儿媳妇的思想工作。特别是我们提出:你们老的时候,子女也要求你们分开生活,你能接受不?她没有回答,但我们感觉她已经被我们说动了。
随后,我们又找到老二,老二比较通情达理,表示尊重老人的意见,愿意支付赡养费及医疗费。终于,在立案两周后,在老郑居住的老院里,案件得以顺利调解,当书记员对老人念了调解书内容后,老两口笑了,眼睛也湿润了,而此时,作为办案法官,我的心里既高兴又有点苦涩。孝敬老人关爱老人是我们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应尽的法定义务,作为子女,不能为了自己方便省事而不顾父母的感受,孝顺父母本身就包含“顺从”的内涵,子女们应该多为父母考虑,多体谅父母,让老人有个幸福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