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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宛城区法院:外地客商寄锦旗

          发布时间:2022-11-04 17:29:44


        11月4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茶庵法庭庭长王海燕开完庭,突然想到门卫室还放着自己多天未领取的快递,经消毒打开后是一面写着“司法为民倾真情,动情晓礼促调解”的锦旗,寄锦旗的是远在南京没有见过面的当事人赵某。这份来自千里之外的赞许,瞬间将王海燕的思绪拉回到四个月前。

        原告的顾虑

        “被告是你们南阳本地人,我担心法院的审判过程会不会有所偏袒?会不会不利于我这个外地人?”南京的赵某从立案开始,便对自己能否拿到赔偿款心存疑虑。

        “人民法院办理案件每一个环节都是透明公正的,绝不存在任何包庇袒护。”面对当事人的疑虑,王海燕的回答不假思索、斩钉截铁。

        案情回顾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年5月,南京的赵某从南阳市某食品厂订购了价值50000元的海苔卷,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货款后,这批海苔卷如期发货至南京赵某处,随后赵某将这批海苔卷分批销售至南京当地多家超市门店。

        2022年6月,一家门店的海苔卷被抽检检验出食品菌落总数不合格,赵某作为供货商因此受到了行政处罚:缴纳罚款50040元,并被退回所有货品。

        赵某认为,导致自己造成此次较大经济损失的原因是因南阳某食品厂供应的海苔卷存在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多次沟通未果后,赵某向南阳某食品厂所处辖区的宛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某食品厂法人丰某赔偿自己货款50000元、赔偿款50040元,共计100040元。

        倾力调解

        茶庵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王海燕表示能理解千里之外原告赵某的疑虑,“案款数额不算小,受理法院那么远,能不能得到合理赔偿,当事人心里没底是人之常情。‘民之所忧,我必念之’作为庭长,作为法官,就是要让法院判决落地有声,让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快速兑现,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信得过、等得起。”王海燕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王海燕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联系当事人。发现双方的争议在于:被告丰某认为,自己发出的货品是消毒合格的大包装,而赵某收到货品后,将大包装拆分为小包装销售,这期间破坏了货品的无菌规格,这才造成上述后果。丰某认为自己不该承担全部责任,然而丰某却拿不出有力证据……

        由于原告赵某人在南京,考虑到奔赴外地参加诉讼成本较高,加之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出于对赵某利益和安全的考虑,王海燕和人民调解员肖章群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网上平台进行远程调解,希望能够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经多次线上沟通和调解员肖章群不懈的“云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丰某向原告赵某赔偿90000元,双方再无纠葛。

        从立案到成功调解,所有程序全程线上办理。茶庵法庭庭长王海燕表示,办案要从实际出发,兼顾法理、人情,在坚守“依法依规”这一底线的基础上,有效化解群众矛盾才是司法工作的最终目的。

        下一步,宛城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以妥善处理纠纷为出发点,积极运用人民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辖区内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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