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下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举措。驻马店中院政治部副主任、宣教处处长刘耀强主持发布会,中院少年庭庭长崔小虎通报了三起性侵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驻马店中院副院长李其宏在发布会上谈到,近年来,驻马店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拐卖儿童犯罪,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0件,其中,强奸案件46件,强制猥亵妇女、儿童案件24件。判处犯罪分子72人,其中,判处死缓1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4人。与往年相比,全市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新特点:一是被害人年龄逐步低龄化;二是被害人中留守儿童占据比例增大;三是校园性侵害案件增多;四是农村留守老人性犯罪率上升。
李其宏副院长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按照周强院长“要依法严惩拐卖儿童、组织儿童乞讨及猥亵、强奸儿童等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遏制此类犯罪多发势头”的精神要求,继续保持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密切与公安、检察司法机关的联系,及时掌握侦查、审查起诉环节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做好审判准备。从源头上加强防范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同时发挥新闻宣传的引导作用,为有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