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农民工专项讨薪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系统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开展情况,并随后进行了涉农案件执行款发放仪式。“近1个月来,漯河法院已将执行来的近300万元,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漯河中院副院长任国云告诉记者。
在漯河市今年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中,召陵区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力度最大:活动开展以来,共依法审、执结涉农民工维权案件31件,帮助追回欠薪230余万元;惩处恶意欠薪行为1人,司法拘留2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0余人。 力度之大的背后,是法官在艰辛执行中的一把辛酸泪。
案件一:2014年3月,老窝镇刘某等人应聘到某公司,双方口头约定报酬未签劳动合同。从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刘某等人一直在该公司上班,期间,该公司未按约支付刘某等人报酬,拖欠工资款累计达54万余元。
刘某等人多次向公司负责人璜某索要,璜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仍拿不到欠薪后,刘某等人起诉至召陵区法院。
召陵区法院院长滕宝成,立即要求立案庭、民二庭启动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做到了当日立案,当日送达。该案合议庭成员民二庭庭长吕松涛、副庭长常丽加班加点,数次组织双方调解,均因公司方不肯让步而陷入了僵局。
牺牲多个周末和夜晚,副院长马国鹏和吕松涛、常丽,找到璜某用法律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次,几名法官在对璜某连续进行5个多小时的说服,璜某被感动了,第二天派人携带54万余现金,交给承办法官。
案件二:黄某与郑州某建筑公司、陕西咸阳某古建集团、及咸阳古建河南分公司、漯河市某地产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之前召陵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郑州某建筑公司给付原告黄某1043068元及违约金104307元;上述另3家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判决生效后,四被告拒不履行,黄某申请强制执行。召陵区法院向四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多次查询其银行存款等信息,但均未发现足够的财产执行线索。
申请执行人黄某,知道后很着急。由于他拿不到欠款,他无法给他底下的十几名包工头结账,而那十几个包工头底下,又有几十名农民工拿不到劳酬,很可能会引发集体信访。
承办法官陈广兴庭长等人,先后十余次去陕西省咸阳市进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陕西咸阳某古建集团在某铁路局有中标工程,法院依法下达提取裁定书。2015年11月份,成功将120多万案件款划拨召陵区法院账户。
多方查询,四处摸索,穷尽一切执行手段,最终成功执行回来120多万案件款。“我们即使是磨破嘴、跑断腿,也要千方百计替农民工兄弟维权,不能让他们既流汗又流泪。”漯河中院副院长任国云告诉记者,通过公开曝光等强大压力,不少被执行人最终将全部案款缴至法院账户。
针对执行难问题,在涉农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中,漯河市两级法院重拳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将老赖纳入黑名单,限制其贷款、招投标、出入境等权利。目前已公开曝光数百名涉农失信被执行人,对数十人进行了拘留和罚款。
自11月20日集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以来,漯河市两级法院已发放被执行欠款约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