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提高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3月14日下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3·1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
开封中院民三庭庭长宋自学发布了近期中院审理的一批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情况。针对案件涉及的商品房买卖中备受关注的明码标价及小区内配套费收取、逾期交房违约金、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方式和途径等问题,宋庭长从法理方面作了认真、详尽的讲解,并温馨提示:消费者在大额消费时,对标的物相关情况的信息严重不对称,相对弱势。在缔结合同时,应事先做好功课,必要时请专业人士提供帮助,避免合同陷阱。发生争议时,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既要防止因法律知识匮乏难以维权,又要避免因对法律问题的片面认识而陷入误区,花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最终又难以实现诉讼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