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小额诉讼制度推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制度推行情况,并发布了4起小额诉讼典型案例。发布会由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养庆主持。该院民二庭庭长戴蕙、副庭长许玉霞通报了商丘法院小额诉讼制度推行情况,并发布了4起典型案例。省、市多家媒体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戴蕙在通报中说,2016年全年,商丘两级法院民事案件收案43497件,其中小额诉讼收案3435件,小额诉讼案件适用率7.89%。柘城县法院小额诉讼收案633件、小额诉讼适用率15.45%,均为全市最高。睢县法院收案489件、小额诉讼适用率13.74%。商丘两级法院小额诉讼工作实现了“三个全部”,即全部建立了小额速裁庭、全部设立了专门的小额诉讼立案窗口、1.5万元以下小额案件全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为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自2016年6月份以来,除1.5万元以下小额诉讼案件强制适用外,梁园区法院、睢阳区法院、永城市法院对于诉讼标的额在1.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案件引导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其余6个基层法院对诉讼标的额为1.5万元至5万元之间的案件,引导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通过近半年的工作运行,此项措施适用情况较好,有近三分之一案件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小额诉讼程序简易化、高效化的优势,部分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为推进全市法院的繁简分流改革奠定了基础。
发布会上,许玉霞发布了商丘法院审理的王某诉吴某租赁合同纠纷案,白某诉杨某劳务合同纠纷案,刘某诉永城市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练某、王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贾某等15人诉河南某面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系列案等4起小额诉讼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