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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中院举行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11-29 14:46:37



            11月29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此举在河南尚属首例。同时发布了《新乡市两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的实施意见》等,并对下一步执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于12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启动“铁拳破冰”执行活动,随后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赵东瑞、新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华、新乡中院执行局长屈路平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景永利主持。

            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

            近日,新乡中院与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建立了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据了解,该《意见》的出台在我省尚属首例。

            《意见》明确了协助冻结、扣划、解冻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和要件等,规范了人民法院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互协作和配合的工作程序,依法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需要冻结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其余额的,可以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管理站协助冻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管理站应当予以协助。

            如被执行人有住房公积金且符合退休、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行政区域等九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管理站协助扣划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

            定制“失信彩铃”精准打击失信被执行人

            此次发布会上,新乡中院向社会发布了《新乡市两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失信彩铃”开通后,只要拨打这些人的手机,就会知道机主被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敦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意见》要求,针对存在“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抗拒执行的”等失信情形的被执行人,由法院向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其开通“定制彩铃”,以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意见》还明确,对于下落不明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优先定制“失信彩铃”。

            此外,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或者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以及存在着其他需要对被执行人取消适用“失信彩铃”措施的,法院出具手续后将会予以及时取消。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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