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现决定采取公开报名、摇号随机方式确定资产评估机构。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河南资产分库”名单中的评估机构均可申请报名。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报名起止日期
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4日。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报名仅接受电子邮箱报名方式。邮箱:jyfyzxj222@163.com。
(二)报名应递交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书(需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及编入“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河南资产分库”名册的证明材料。
四、确定方式
2020年5月19日上午10时,本院将在网络拍卖室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包括首选机构一个,备选机构两个),各报名单位可参加现场摇号。摇号结束后我院将通知所确定的评估机构,未被确定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次评估财产范围
1.黎阳仓白酒521箱;2.机动车16辆(含国产和进口);3.河南省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04.976万股股金。
六、评估期限及费用
1.在接受委托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
2.评估费用按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标准确定。
七、本公告所涉及内容除法律规定外由济源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袁宗春
联系电话:0391-5577217
济源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