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10月20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河南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发布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出席发布会并通报工作情况,民二庭庭长王静介绍了7起典型案例的情况。
据史小红副院长介绍,三年来,全省法院通过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探索物业纠纷快审速裁机制,强化全程调解,在推动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源治理等各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聚焦审判主业,妥善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74647件,审结69475件。2019年度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33.7天,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49.23天。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审理周期相对延长,一审平均办理天数38.57天;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74.14天。疫情稳定后,我们全力以赴, 2021年上半年一审平均办理天数33.9天;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7.13天,办案效率提升明显。2019年以来全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调撤率为75.6%,服判息诉率为97.92%,再审审查(生效案件申请再审率)率为1.24%,案件质量大幅提升。
聚焦机制建设,着力提升物业纠纷案件审理质效。探索推行物业纠纷快审速裁机制。通过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把诉讼标的较小的物业纠纷案件纳入小额诉讼程序范围,利用信息化手段严格审限管理,做到简案快办。各中院在机制创新上也进行了不懈努力,如郑州中院出台了《小额诉讼程序操作指引》,将标的较小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纳入小额诉讼范围,立、审、执一体化快速解决纠纷。积极推进物业纠纷办案标准化建设。统一同类案件的裁判思路,对前期物业管理纠纷、小区维修纠纷等问题引发的各类物业纠纷进行调研,解决法律适用分歧,加强类型化调研指导;推行类案检索,中基层法院办案中,注重对当地涉及同一小区、同一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纠纷案件进行索引、收集,查阅生效裁判文书,进行类案分析,确保法律适用统一。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颁布施行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举证责任工作。
聚焦标本兼治,着力推进物业纠纷的诉源治理。不断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三零社区”创建,主动与住建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社区、街道办事处、物业企业多方互动沟通,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联动,积极推动相互衔接的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模式,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面对面解决问题,提高依法依规办理效率。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遇事找法的思想自觉。通过公开审理、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物权意识、物管意识和业主自治意识。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深入开展法院开放日、邀请群众旁听庭审等活动,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让社会公众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接受生动的法治教育。立足抓小抓早,强化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工作,省法院及时梳理,归纳总结出物业服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探寻应对之策。7.20洪灾过后,郑州、新乡、濮阳等中院,主动参加物业管理协会、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召开座谈会,多方建言献策,多措并举提升服务水平,让广大居民尽早度过难关,把可能形成的物业服务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本次公布的7个案例,是从全省法院近期办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精心挑选出来的,涉及物业服务合同效力、物业服务质量瑕疵的认定,物业服务费用缴纳及调整的程序,居民委员会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选聘物业公司的效力,新旧物业服务公司衔接等问题,这些案例很好地体现了人民法院审理物业纠纷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强化调解、案结事了的处理原则,也彰显了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的司法为民的宗旨与情怀,对于推动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诚信经营、精益求精的意识和能力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河南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进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强化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导向效应、规制功能,通过典型案例倡导诚信守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为全省“三零”社区创建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和效果,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