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12日,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朱正宏一行到鹤壁法院调研督导人民法庭工作,并召开座谈会。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苗青及相关负责同志,县区法院分管人民法庭的副院长,部分人民法庭庭长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鹤壁中院对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了汇报。各县区法院分别汇报了案件立案、审理及人民法庭工作特色、亮点和意见建议。
朱正宏副庭长对鹤壁两级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亮点及好的做法给予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法庭建设。人民法庭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要真正发挥人民法庭的功能,到群众身边去,服务辖区群众;二是要持续优化信息化建设。及时转变思想、跟上潮流,用高科技智慧化保障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三是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工作优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争取使矛盾在诉前或诉中得到实质性化解;四是重视“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中院加强督导,为下一步验收评选打下好基础,基层法院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巩固创建成果。
座谈会上,苗青副院长表示:将第一时间向院党组汇报省法
院最新政策精神,按照要求不断完善人民法庭的软硬件设施,进一步校准、调整人民法庭定位,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因时而变、因地制宜,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的功能,做好定分止争、实质性化解纠纷这一岗位职责,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在鹤期间,调研组还先后到铁西法庭、新镇法庭、汤河法庭进行走访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