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好人民调解员徽章,焦林萍走向调解室。对她来说,退休后“再就业”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
退休前,焦林萍曾在内乡县司法局从事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33年,在工作岗位上,特别是在调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上,倾注了自己全部的心血。退休后,因为热爱法律工作,焦林萍加入到了内乡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中,继续发光发热,为辖区群众服务。
有人认为人民调解工作就是和稀泥,是搅拌机,两面脸,但焦林萍对人民调解工作有着全新的理解,她认为调解员是家庭关系的黏合剂、邻里生活的润滑剂、社会关系的调和剂、群众关系的连心桥。今年10月,焦林萍接到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原被告离婚3年多,小孩归男方抚养,男方却不让女方探视小孩。女方为看望小孩,始终都不顺利,无奈起诉到法院。焦林萍多次联系被告人,被告人态度非常强硬,始终拒绝原告探视小孩。通过多次电话微信沟通,了解到被告是因为对原告提出离婚一事耿耿于怀,才始终拒绝女方探视小孩。找到问题的症结后,焦林萍与被告多次进行沟通,从情理、法理角度劝说被告放下心结,又主动找到被告人的父母做了大量工作。最终,在焦林萍的努力下,被告人态度发生转变,同意女方探视小孩,最后双方当事人就探视时间达成协议,案件圆满结案。
加入内乡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后,焦林萍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工作经”。她认为,当好一名调解员必须做到以下四点。
一、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当和事老。首先要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乐于奉献,无怨无悔,面对困难不退缩,甘当纠纷的化解员、和事老。
二、学习政策法律,依法依规调解。调解人员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驾驭纠纷的本身,在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要始终贯穿和体现法律的精神,遵循社会公德,依法依规调解纠纷。
三、调查研究,掌握调解纠纷的切入点。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掌握纠纷的起因、特征、实质,以此为依据,才能分清纠纷的是非,才能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对症下药,解决好纠纷。
四、运用方法和技巧化解矛盾。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包括语言技巧、方法技巧等。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情绪,对当事人以诚相待,做耐心细致的工作。
退休后,焦林萍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挥余热,在调解员岗位上,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她对当事人的每一个案件、每一次求助都做到真心对待,为当事人着想,并以诚心换取他们的知心和真心,用智慧和真情为有矛盾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搭起一座座连心桥,让彼此之间难以表达的诉求和困难得以畅通无阻地传递。焦林萍用自己的辛苦付出,把人民调解员的这枚徽章擦得更加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