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图片新闻

        转给爸妈!养老诈骗防范指南来啦→

        发布时间:2022-05-31 15:46:34


        日前,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全国各地正式启动。养老诈骗有哪些套路?如何破解?

        在公园、商场和小区里,一些“热心”的推销员总爱拉住遛弯买菜的大爷大妈,邀请他们免费体检按摩,给他们介绍养老项目。这背后,可能是打着养老旗号的诈骗行为。

        “免费听养生课,登记信息就送鸡蛋,投资高回报、低风险,遇到这些说辞,就要当心了。”该负责人说。

        据介绍,养老诈骗的逻辑并不复杂。骗子为了达到目的,打着关爱老年人的幌子,对老年人嘘寒问暖,再施以小恩小惠。不少老年人辛劳一生的积蓄一夜之间“清零”,身心和家庭皆受重击。

        那么,常见的养老骗局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提供“养老服务”。以投资养老基地、旅游考察等项目为名,将老年客户诱骗至所谓的基地、福利院进行参观、游玩,迎合老年人需求,描绘养老项目的未来,进而以预售床位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投资“养老项目”。抛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订服务等说辞吸引老年人,诱骗其投资养老项目,收费明目“五花八门”,如“贵宾卡”“会员费”等。这些机构的资金运作、流向不明,有很高的卷款跑路风险。

        宣称“以房养老”。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诈骗资金,借国家政策旗号行非法集资之实。诱骗老年人将抵押房产的资金拿去购买其推荐的理财产品,最终导致老年人没了房子还背负贷款。

        销售“养老产品”。一些企业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验、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购买价格虚高或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非法集资。

        开展“养老帮扶”。不法分子以空巢老人为目标,在老年人面前装儿子、扮孙子,假借心理关爱、志愿陪护、送温暖活动等方式,获得老人信任后,以多种手段对其实施诈骗。

        代办“养老保险”。不法分子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谎称可以帮助未参保人员代办“养老保险”或者代办“提前退休”,收取老年人“材料费”“保险金”等。

        警方提醒:

        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种诈骗手段,提高对骗局的识别能力;端正保健观念,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知识,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不要相信所谓的“特效药”“神医”,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注意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尽量避免在公共网络环境下使用金融服务;警惕上门推销,老年人独自在家时应多与邻居打交道,遇到可疑人员观望、敲门等情况,必要时可拨打110报警;对快递员、维修员等身份不能确定的人员,尽量等子女回家后接待;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自称是公检法人员,只要提到“钱”,要第一时间核实其身份,无法核实要及时拨打110或96110求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35208277 位访客


        Copyright©2023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