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初秋,桂树飘香,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有幸通过。2007年金秋十月,政工科通知我的初任法官资格被省高院批准并已经被本院院长签发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我终于光荣的成为人民法官队伍中的一员。
一、初任法官
接到任命通知的当时,我的内心既激动、欣喜又新鲜、好奇:激动、欣喜的是自己长久以来的成为一名人民法官的梦想得以实现,觉得自己从此以后将能充分展示自己学得的法律知识,为民服务;新鲜、好奇的是自己将很快切身体验法官的居中裁判,不知道法官是怎样将一桩桩的案件矛盾和法律关系进行化解、梳理清晰的。
工作半个月后,庭里给我分了10多件案件由我承办。想象总是美好的,现实却是需要一点一滴的努力才能取得进展。刚接手实际审判工作就发现,审理案件工作要比书面理论上的分析要复杂的多。很快,我从接待当事人、对案件相关人员做笔录、做思想疏导以及采取强制措施、开庭审理、制作判决书等工作,感觉到审判工作的难度和对审判人员的高要求。
通过工作,我知道作为一名刑事法官,不仅要明察秋毫,洞悉万象,让邪恶者浑身颤抖,更要有一颗温存的心,让枯木重新发芽。作为法官不仅要殚精竭虑,穷究法理,更要心怀仁爱,亲民爱民,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刑事审判的终极目的。
我所认为的审判工作指导思想就是将实体公正和和程序公正相结合,文明司法,使当事人能通过法院判决体会到法律的公正。在2007年底审判工作的时间不到三个月,先后参与审理案件50多件。虽然自己所承办的案件结案的数量不多,但是使我深刻的体会了诉讼案件法官对案件的处理重要性,因为诉讼案件的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能更好的掌握当事人的动态情况,除了法律公正外还应当权衡和把握案件的处理对双方当事人的影响,尤其是对案件一旦下判对当事人的影响;并且若是在诉讼过程中,把矛盾纠纷调解好了就不必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判决与法律宣教到位,也将大大减少审判工作中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我总结的一些经验就是,对待当事人要掌握生活化的换位思考的技巧,在工作中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疏导和法律宣传工作,真正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维护,使当事人的偏执误解、不理解得到消除化解,从而使法律的威严和权威得到维护。
二、工作中成长
2008年初的时候,我省政法系统开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活动,审判工作量和难度更大。我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作为刑庭内勤还要处理“严打”相关工作。经常是一边看卷、一边做当事人的工作,同时还要见缝插针的统计相关“两抢一盗”活动数据、制作报表和工作信息。经常是清晨出家星夜归,经常为了一个数据、一个判决加班加点。7月,我被院长提请人大委员会任命为审判员,这事让我体会到院领导对我工作的肯定和支持。2008年自己承办的60多件刑事案件只有二件上诉且被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所承办的所有存在被害人的案件均通过调解,使当事双方都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在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工作,更多的是直接面对淳朴的老百姓,这里了解的更多的是普通群众生活里的法律观念和那本家家都可能有而只是内容不一样的难念的经。这期间,我学会了化一些当事人的亲友说情打招呼者的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成功调解兑现相当部分案件和调解和好部分离婚案件。在这里,我坚持了自己该一直坚持的初衷和法律原则,也学会灵活处理与当事人、律师等各方的关系。我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
三、感言
两年来的审判经历给我留下许多值得怀念的生活和工作记忆,还有那些不能忘记的领导、同事的教诲和指点,这些使我对审判工作充满了感情。通过接触一线审判工作,我已经成长了,相信自己有好的心态,可以使自己在任何环境里很快的取得群众的信任,从而也使自己的工作取得较高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