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将印有“秉承客观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柘城县法院,对案件承办法官尽心尽责为民解忧表达了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原告朱某与被告张某系同村村民且前后相邻,原告旧房翻新后垒建墙头期间,被告以原告垒建墙头占用出路为由进行阻止,双方矛盾经乡村两级干部调解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从尽快化解纠纷,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角度考虑,多次赶往纠纷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认真听取双方诉求。并组织乡村干部一起进行庭前调解,从相邻关系应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的角度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一场既闲话家常又释法明理的谈心谈话。调解无果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不得阻止原告垒建墙头,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一直以来,柘城县法院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柘城县法院将一如既往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和服务职能,用心用情办好每个案件,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