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蔡县人民法院卧龙法庭巧妙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张某某、陈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上蔡县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冯华彬与原、被告沟通了解案情后,得知被告系八十多岁行动不便的老人,因忘记关水管导致楼下邻居经营店铺的财产损害,经当事人双方私下达成赔偿协议后,被告迟迟未履行,原告出于无奈,起诉至上蔡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4日上午,承办法官冯华彬、法官助理黄少杰、书记员李莹莹三位同志庭前及庭后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不尽其烦释法明理,从法庭调解到被告家中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当庭履行赔偿款60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原告向承办法官送来了感谢的锦旗。
上蔡县人民法院卧龙法庭全体干警始终坚持将“枫桥经验”贯穿于工作的始终,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更好地满足人民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