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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枫桥式法庭创建】中牟法院诉源治理显成效 纠纷化解见真章

          发布时间:2022-10-09 08:57:03




            为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辖区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9月30日上午,中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常义、立案庭负责人李印召一行到黄店镇人民政府为当地调解员开展了一场诉源治理培训会。

            培训会上,立案庭负责人李印召宣读《中牟县关于推行诉源治理的试行办法》;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负责人齐慧娟为参会调解员具体演示了网上操作流程,提高了调解员的办事效率;最后,陈常义专委介绍了诉源治理的相关工作,并在培训会上为参会调解员现场答疑解惑,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员的法治素养,为以后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驻庭调解员许可和刁家乡人民调解员陶县民运用在陈常义专委培训会上学习的调解知识,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据了解,2018年8月2日,原告张某与被告河南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协议》,约定被告将其承包的部分劳务分包给原告,劳务完成后,款项还剩119000元未结清,原告多次催要后,仍剩56000元未付,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张某将河南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接到案件后,许可和陶县民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力求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调解现场,乡镇人民调解员陶县民从乡村民情出发,与原、被告积极进行沟通,了解当事人双方的想法和困扰,驻庭调解员许可则对原、被告释法明理,告知被告不结清劳务款的后果。在两位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河南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之前向原告支付剩余款项。

            为了能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乡村振兴,为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指导,为辖区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下一步,中牟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把非诉解纷机制前置,力求把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进一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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