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豫0122破9号之一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30日受理申请人赵光超申请被申请人河南三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依法指定河南英展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经河南三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调查,河南三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无银行存款、无固定资产、无车辆、无不动产等资产,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河南三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的破产条件;河南三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该公司的破产程序也符合法定的终结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2月29日裁定宣告河南三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河南三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